关于2015-2016年度老生缴费的通知
2015-10-23 17:37:10 浏览次数: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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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度学费缴费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15-2016学年度的收费工作即将开始,请同学们在2015年8月15日前将学杂费存入学院批量代开发的银行卡(2012级学生东莞农商行企石支行;2013级学生东莞银行万江支行;2014级学生中国银行南城支行);为了便于我院顺利完成2015-2016学年收费工作,我院将委托银行统一代收学杂费。请各学生把所需缴纳的学杂费,足额存入到该卡内(至少大于应缴金额10元)。我院将于2015年8月 17日委托银行从该卡内扣取同学们的应缴费用。
学杂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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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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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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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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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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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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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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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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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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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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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空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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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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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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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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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记卡必须有余款才能扣款成功,建议在账户中多存入10元,避免造成扣款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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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原学院代开银行卡的同学应尽快挂失,持本人身份证补办新卡,并及时到学院财务处办理新缴费银行卡卡号的变更登记,否则学院无法通过银行划扣学杂费,造成欠费。仍未修改银行卡初始密码的同学应尽快到银行自助设备或柜台修改密码(在柜台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以确保缴费时的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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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同学们缴费方便、安全,减少携带现金的麻烦,原则上学院收、退费等业务将通过现有的银行卡进行代扣或代发,该卡今后还会用于办理在校期间各项费用的缴交和奖学金发放,请同学们妥善保管。
特此通知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财务处
2015年7月15日
(联系人:邓银菊,联系电话:0769-23382664/138292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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